第一章
永殷,芬城。
永逸站在芬城码头,面对着奔流不息的阿曼江。
这是一个阴天。
天空低垂,乌云似乎就笼罩在头顶不远处。
沉甸甸,压得透不过气,让人恨不得这股黑色的云中现在就爆发出一声雷吼,劈头的大雨倾盆而下,把这世上灰蒙蒙的一切都打个落花流水。
而不是象现在,只是阴沉沉的闷着,抑着。
烈儿,你到底在哪里?
他从越重城出发,第一个目标就是芬城。
烈儿和他约定好的暗记,就是在这里开始消失。
初一抵达,他就已派出所有人手彻查芬城最近发生的奇怪事情,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莫过于鸣王人偶的事。
几乎在听到这个的瞬间,永逸就确定,此事必定和烈儿的失踪有关。
只要涉及西雷鸣王的事情,烈儿绝不会不过问,就如同只要涉及烈儿的事情,他永逸绝不会不过问一样。
一切都那么诡异,透着危险的味道。
没有人知道鸣王泥偶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大家知道的,只是雄哥忽然捞到了一门好生意,每天到码头卖泥偶。
卖泥偶大賺了一笔的地痞头子雄哥离奇地被杀身亡,不知何人所为。而永逸调查到这事发生的日期,竟就在烈儿失踪前后不久。
更令人疑心的还在后头,凡是和雄哥密切关系,有一同参与买卖泥偶的男人,几乎全部莫名其妙死去,俨然是利落的灭口。
不可能再抓到活口拷问详情的情况下,永逸一查到底,责令手下继续追查,仔细考究雄哥买卖泥偶时的异常动向,终于查到一点端倪―――这群人每次卖完当日的泥偶后,都会到固定的酒楼喝酒取乐。
并且,每次要的,都是同一厢间。
永逸当即下令,将酒楼的掌柜暗中抓来,让他辨认烈儿的画像。战战兢兢的掌柜好半天才认出这个画像中的俊美少年确实在酒楼中露过脸,而且包下的厢房就在雄哥的厢房隔壁,至于他何时离开,怎样离开的,就不知道了。
对掌柜的再次严厉审问后,他们才得到了另一个也许算不上线索的线索。
表面上看,似乎和烈儿的失踪没有多少关系。
“雄哥他们死之前不久,酒楼有一个做了三个月左右的伙计忽然辞职不干了。他走得很匆忙,连剩下几天的工钱都没要。”
关系到烈儿,即使看似没有关系的轻微异常,也不可以放过。
永逸连夜急命召集经验丰富的画师,要掌柜和酒楼中其他年长的伙计描述那个辞职伙计的长相,张贴悬赏,务求立即抓捕此人。
高额的悬赏和他永殷大王子的威势总算还有些作用,几天后,就有百姓密报发现样貌相似的男人行踪,这个伙计在出逃的路上被人抓到并且送到永逸面前。
但在严刑拷问之下,这个艰难抓到的活口,竟趁着守卫们一时疏忽用衣袖中暗藏的毒药自尽了。
一切轰轰烈烈的搜捕追寻,在男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首后,顿时陷入了最沉闷的僵局。
烈儿,依然毫无音信。
阿曼江前,永逸不得不默然矗立,借一江奔腾的清冷,安抚无法压抑的心疼和抑郁。
他的宝剑藏在鞘中,隐忍着沉甸甸的焦虑不安,流逝的江水从他心上无情地洗刷而过,却一遍又一遍后,还丝毫抹不出心上那一道抽动的刺痛。
烈儿,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永逸抬起头,让江风从苦涩的脸上抚过。每一次闭上眼睛,他都象回到了越重城前,和烈儿分手的那一刻。
烈儿象往常一样神采奕奕,老神在在,宛如一只机灵的小狐狸,天不怕地不怕,充满了斗志地要奔赴同国,赶上西雷鸣王一行。
可是,这个活泼好动的身影,却消失在芬城。
如果当初阻止他出发……
“殿下。”身后传来心腹鹰巍的声音。
永逸转过头。
鹰巍道,“今天例行的探报已经到了,遵照殿下严令,芬城附近各地加强戒备,严查陌生面孔。不过,目前还是没有烈儿公子的消息。”
永逸沉声道,“那个抓到的伙计服毒自尽,查到袖子里藏的是哪种毒药吗?”
鹰巍沮丧地摇头,“属下已经找了永殷国内最好的药师来验毒,却一点头绪也没有。药师说,这绝不是一般的毒药,混水之后,让毒液浸入袖角的衣料,只要舌头一舔,入喉就能取人性命,毒性太可怕了。制药者不是一般人。”
“不是一般人……”永殷喃喃重复了这句,缓缓道,“能够经得住酷刑,而且果断自尽,这死去的男人必定经过严格的奸细训练,而且对他的主人极度忠诚。永殷之内,未必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我担心烈儿已经落入他国的手中。”
鹰巍也正为这个担心,不过不敢说出口增加永逸的担忧。
看永逸已经说破,也叹了一声,“如果是落入他国手中,第一个要担心的就是离国。可是离王为何会为捕抓烈儿公子而设计这么大的陷阱呢?而且,就算是我们,事先也不知道烈儿公子会经过芬城往同国去,离国的人怎么会猜到?”
永逸深呼吸了几口带着江水腥味的口气,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低声道,“现在没功夫管这个,我只要烈儿回来。派人往都城送信给父王和我的太子弟弟,告诉他们我身边一个极重要的人被歹徒绑走了,要求增派人马到芬城来协助。”
“是。”
“将人手沿着阿曼江一路布置下去,遏住通往离国的各处关隘。还是按我前面的吩咐去办,各处百姓凡是见到异地来的陌生面孔必须立即禀报当地官吏,否则严惩。”
“是。”
“监视各处的丝绸买卖,凡是有不明来历的又舍得花钱的大主顾,立即禀报。”
鹰巍疑惑地问,“为何要监视绸缎买卖?”
永逸双眸炯炯有神,冷冷道,“虽然问不到口供,但对方是如何利用凤鸣泥偶引猎物上当,我们已经大致知道。能想出这种计策的人心思细腻到了极点,但人的个性有正面就必有负面,这人胆大心细,同时也非常自负。你发现没有?他在鸣王泥偶上所用的衣裳虽然是普通蓝布,那条小腰带却是丝绸所制。”
鹰巍一震,黑目顿时亮了起来,“难道这家伙偏爱丝绸?可是就算他会采买丝绸,又怎见得会舍得花钱呢?”
“奸细过的都是不知明天的日子,就算可以平安度过此刻,谁又知道下一刻会落得怎样的下场?这种心态之下,人往往会不惜千金放纵于偏爱之物。何况,如果他真的是离国奸细,根本就不在乎钱,若言绝不是一个吝啬钱财的大王。”
永逸说完,仰起头来看着压顶的乌云,淡淡道,“对手做事利落,杀人灭口,一点可以追查的线索都没有留给我们,现在眼前条条都是死路。我们就用遍地撒网的方法,把凡是猜想到的地方通通严查,一点缝隙都不放过。明白吗?”
“是,属下明白了。”
永逸轻叹一声,闭上眼睛,默念道,“烈儿,我一定会找到你。”
轰隆声传来。
头顶上的乌黑中滚过一道闷雷。
蓄势已久的大雨,终于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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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天隐却连续有两封密报到达。
第一封来自余浪。
他从来不是虚言发空话之辈,这次面对若言也不例外。余浪在密信中对若言直言,目前计划进行到一半,却必须得到文兰的配合才可以继续进行,他将密切留意西雷鸣王的动向,但请大王给予耐性。
第二封来自正在离国都城里同处理政事的妙光。
妙光的言辞恳切,再三请求若言返回里同。
因为即使是贵重的公主,也无法和臣子们心目中的大王相比。
若言出征繁佳,中途把军队交给大将指挥,本来就出人意料。而王驾居然没有回到王宫所在的里同,而是莫名其妙停驻在没有任何原因停驻的破落小城天隐,更令臣子们内心不安。
天下局势越发动荡。
西雷的王位之争,均恩令进一步在百姓中得到传播,西雷鸣王大摇大摆进入同国范围,无法侦查到大敌容恬的消息……
还有东凡,目前那个姓烈的自称是容恬所任命的丞相的男人,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应接不暇的消息传入离国王宫,文武官员都需要他们英明的大王回到宫廷,回到他们身边。
若言仔细看过两封密信后,陷入良久的思索中。
凤鸣此刻的情况他略知一二。
这一阵子西雷鸣王的动态如明镜上的小蚁,被各方清晰地关注,不仅是离国,也许每一个国家都有派出奸细暗中观察这个越来越丰神俊朗的男人。
他处于容恬派系的高手,萧家,甚至同国庆彰的三重庞大保护下,就算是若言自己要在这种局势下对他制造足够的威胁都不容易。
所以,余浪所说的计划需要继续耐心等待时机的言辞,虽然让若言因为汹涌的期待落空而不甘,理智却使若言明白余浪所言在理。
在等待猎物的时候,好猎人永远都知道如何按捺自己的焦急。
若言,是一个好猎人。
接到书信的两天后,离王终于启动王驾,带领一干心腹以及侍卫军踏上返回都城里同的路途。
被挑选出来,一路在黑色的华丽鸾帐中侍寝的,依然是思蔷。
“为什么你的眼睛,会这么象呢?”
若言喜欢命令思蔷闭上眼睛,指尖在柔软的眼睑上摩挲。
无法在想得到的猎物身上发泄的体力,通通发泄在他身边的小小娈童身上,偶尔不经意连同怒气一同泄露的渴望,还有那么一丁点的温柔,却依然如浸润在湖水中无声无息的针一样,刺痛又尖锐的挑动到思蔷最敏感的一点。
思蔷乐于做他的猎物,被他强悍的气势所覆盖。
竭尽所能的娇喘呻吟,不再象过去那样只为了单纯的奉承讨好。思蔷体察到被大王破体而入时的满足,即使伴着不怜惜的痛楚,可身体包裹这大王的勇猛时,他心底泛起的是将西雷鸣王某种东西夺走的骄傲。
这种骄傲不可以对任何人说,甚至只在脑里掠过也是一种罪恶。
大王如果知道,说不定会立即杀了他。
思蔷知道自己只是妄想,他压抑着心田里破土的微弱力量,小心翼翼隐藏看向批改公文时沉思的若言的眼神。
他为自己小小的秘密而快乐,更加用心地侍奉若言。
离王对他的态度并没有任何改变,若言看他的眼神和看待别人的时候一样冰冷无情,仿佛只是看着一样某些时候用得着的工具。
只有……当大王嘴里低声喃喃着凤鸣,温柔地亲吻他的时候,是梦一样的例外。
思蔷真的很奇怪,那个叫凤鸣的人凭什么让大王念念不忘,他甚至不爱大王,却能让大王时刻想着如何把他弄到手。
那个名字为什么会具有魔力?
他思忖这个问题,有时候会忽然用手狠狠捏紧了身旁的一条绸带或者垂帘的一角,常常惊觉过来,趁着没人看见的时候放开。
娈童需要知道的常识很多,不许嫉妒是最重要的一条。他们的存在是为了使主人高兴,而不是引起纷争。
很多人不能理解这一点,下场都异常凄惨。
思蔷叮嘱自己绝对不许再胡思乱想,只要一心侍奉强壮的大王就好。
但是,就在车队进入里同的前一天晚上,若言就着贯穿他身体的姿势,命令他闭上眼睛,柔声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我娶了王后,你还会愿意留在我身边吗?”
思蔷瞬间就愣住了。
片刻之后,他明白过来。
大王问的还是那个叫凤鸣的男人,并不是他。
思蔷这才想起,自己恍惚听人说过,大王从前曾经娶过王后,但是王后很快就死了。
大王从前也近女色,但在思蔷的记忆中,大王不曾召过女人侍奉。
难道大王心里,想亲近的真的只有那个人?
思蔷还在乱想着,忽然听见大王在耳边吩咐,“思蔷,回到里同后,我要你去侍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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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同国都城,同泽。
最近,负责萧家船运业务的大总管罗登,简直是心花朵朵开啊。
老天保佑,萧家祖先有灵。
老主人的骨血果然不是凡品,少主大有经商才能,假以时日,必成一代杰出大商家!
罗登的出身和洛宁非常相似,也是从父祖辈起,罗家就已为萧家效命。身于斯长于斯,罗登当然一心希望萧家可以保持在商界中屹立不倒的强劲风头。
不怕死的说一句,其实,身为主管萧家船运业的总管,罗登对于老主人萧纵一直沉溺练剑,常年对萧家除杀手团外的生意不闻不问的行为,多有腹诽。
要知道,萧家百年来扬名天下的都是船运生意,这是萧家的根基。杀手团等等,不过是副业罢了,全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根子。
偏偏上一代萧家之主萧纵,天生的一个剑术大师的根骨,几乎出娘胎下来就和剑结下不解之缘,一辈子心思都在剑术上。天天练日日练,为了练剑什么都不顾,越练越把萧家祖传的生意丢到脑后,越练剑术越好,越练名声越大。
到后来,天下人提起萧家,首先想到的不是船运生意,竟是剑术和杀手团了。
要是昔日创建萧家船队的萧家祖先知道,说不定会气得在棺材里面坐起来吐血吧?
想起这个,罗登就暗地里直摇头。
虽说萧家的船运生意一直没有人敢插手,依然年年收入惊人,却并非是做生意的手法有所改进,只是其他商家畏惧萧纵的剑,不敢抢萧家生意罢了。
这些年,萧家的正当生意在缺乏萧家之主的照看下,可以说是原地踏步,未有多少改进。
谁想到,就在罗登一再对萧家生意的未来唉声叹气的时候,响雷一个接着一个的炸开了。
轰!
老主人萧纵原来若干年前有一个女人!
轰!
这个女人就是现在天下闻名的下毒高手摇曳夫人!
轰!
这个女人还为老主人生了一个儿子!
轰!
这个女人生的儿子还竟然就是那个名头大到不得了的西雷鸣王!
也就是说,西雷鸣王变成了他们的少主,在老主人萧纵的一封书信下,萧家所有的财富和生意全部转到一个年轻小子的手上!
………………
轰!轰!
轰轰轰!
结果,更响的雷还在后面。
萧家的少主凤鸣,竟然―――对做生意充满了各种天马行空般的创意!什么阿曼江跨国新婚蜜月旅行套餐,什么忠实合作伙伴奖励政策,什么捆绑式销售十一国土特产……更绝的是,连芬城的游子酒也被列入了神奇土特产项目里面,少主还提出在芬城收购一个大客栈和一个酒窖,在客栈旁边种上百来棵游子树,以后弄个什么什么富豪级渡假别墅区。
罗登几乎老泪纵横。
萧家老祖宗啊,你们总算在天有灵,把那爱賺钱的根子传到了新一代少主身上。
不过……
“少主,什么叫渡假别墅区啊?”
“渡假别墅区啊?就是……”没有外人,凤鸣挠头的习惯总是改不了,歪着脑袋挠了一会,半天才想到古代适用的用词,“哦!就是那个别馆行宫!不过他们住我们萧家的地方,就要给钱。嗯,按天数和他们算钱就好。”
“原来如此。”
罗登恍然,低头又在已经写得密密麻麻的布帛上又加上一行,放下笔笑道,“少主说的我都记录下来了,我尽快布置下去,要下面的人按照少主说的,好好想想怎么开始筹划。我会要他们考查各地的状况,看看做这些新的生意賺头大不大,还要算一下需要投多少本钱下去。不出二十天,就该有初步消息回禀少主了。”
“嗯。”凤鸣点点头。
感觉真不错,看来跨国企业的董事长也就这滋味了。
有什么构想,自己动动嘴皮子说一下,下面立即有人动手去调查市场收集资料,要是可行的话,立即投资下去,利润就源源不断的来了。
从前总是吃容恬的喝容恬的睡容恬的,现在风水轮流转真是爽啊,到容恬吃他的喝他的睡他的了。
哈哈,想想就觉得有趣。
罗登也道,“少主真有经商天分,竟有这么多賺钱的主意。”他将写好凤鸣生意构想的布帛吹干墨迹,小心地收起来放进袖中,“对了,上次向少主讲解的萧家各地船运的副总管和各位管事……”
“天啊,又是名单!”凤鸣一听这个头就大,苦着脸道,“罗总管,你今天就饶了我吧。自从到了同泽,我比被鞭子抽的陀螺还忙啊,不是王宫宴会就是萧家事务,还要应付同国那么多权贵要人的求见。今天我才刚起来,就被抓去见同国那个管什么占卜的神棍天官去了,毫无建设性的寒暄了两个时辰,容虎还受了你的怂恿,有机会就逼我学习萧家的账册,洛云更可恶,整天盯着我,看我有点功夫就想逮我去练剑……”见洛云在旁边冷冷瞥他一眼,凤鸣吐了吐舌,赶紧补充道,“我也知道练剑是需要的,可是上吊也让人喘口气嘛。”
洛云道,“少主是想赶紧回房休息吧?”
凤鸣被他一针见血,戳到小算盘,顿时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笑。
当然想回房嘛。
容恬那家伙最近天天溜出去,到凌晨才鬼鬼祟祟的回来,害得两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好不容易今天老实点,居然和凤鸣说,他一天都会呆在内室,晚上也会陪着凤鸣。
就为了这个,凤鸣今天处理萧家事务的时候满脑子想着的就是容恬,若不是被洛云看得紧,他早就抛弃萧家少主的职责滚回房胡天胡帝了。
凤鸣对洛云装可怜,“客人我也见过了,萧家事务我也处理得差不多了,我可以回去了吧?”
洛云轻轻哼了一声,偏过脸去,“少主要不要回房,可轮不到属下管。”
秋星在一边对洛云的态度看得很不顺眼,叉起纤腰,说话又快又脆,“洛云死小子,你这几天吃错了药啊?整天不哼不哈的冷着个死人脸,对鸣王一点尊敬都没有,他可是你们少主耶!还有啊,我早就想问你了,秋月昨天晚上从院子里回来就身子不舒服,是不是你干的好事?”
凤鸣吃惊地问,“秋月生病了?今天早上我问你,你怎么告诉我她要绣新手帕,晚上才过来侍候呢?”
洛云平板的脸,竟然也千年难得一遇的隐隐泛起一丝惊异,好半天,才沉声问,“她病了?”
秋星瞪着洛云,“哼!瞧你那副心虚的样子,我就知道一定是你又拔剑吓唬她了。什么萧家杀手团高手,分明就是个只会欺负女孩子的恶霸罢了。”俏脸往担忧的凤鸣处一转,立即从母夜叉化身为柔情似水的微笑天使,抿唇笑道,“鸣王别担心,秋月没有生病,只是,她昨天晚上回来脸色怪怪的,好像受了惊吓。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掉了一块手帕,就在院子里面逛了一圈,就随口问了问撞见的人有没有看见。她虽然不肯告诉我在院子里撞见了谁,不过我一猜就猜到了,准是洛云这个讨厌的家伙。”说罢,又用眼睛去瞅洛云。
洛云想起那个黄昏,心里七上八下,剑手那守心沉静的戒条都不知飞哪去了,挣扎了半天,舌头好像僵僵的,竟不知道怎么往下问。
幸亏傻头傻脑的凤鸣又充当了一次好人,替他问了出来,“秋月受了惊吓?那不就是病了吗?现在到底怎样?哎呀,我应该去看看她的,你也真是,干嘛瞒着我不说?她岂不是在房间里一个人躺了大半天?”
秋星道,“那么一点惊吓早过去了,她现在好好的。真的是在房间里绣手帕呢,鸣王要不信,自己过去看看就好了嘛。”
凤鸣放心不下,道,“我这就去看看。”和罗登打个招呼就往房门走。
洛云二话不说在后面跟着,忽然觉得身后有人靠过来,本能地反手用力一抓,耳边传来秋星的呼疼声,才知道抓到的是秋星的手,又赶紧放开。
他是练剑的,手劲何等之大,秋星身形娇柔,被他一抓一放间,手腕已经红了一片,疼得眼眶都红了,瞪他的眼神更是愤怒,“你……你这人怎么这么蛮横?怪不得秋月说你是个大坏蛋。亏我开始还替你说好话来着,真是瞎了眼!”一跺脚,咬着下唇走了。
她走了不要紧,抛下那句“秋月说你是大坏蛋”,却象让洛云中了一剑。
他怅然若失,站在原地,痛苦的想了半天。
抬起头来时,凤鸣和秋星早就走得不见影子了。
凤鸣亲自跑到秋月的房间看了看,果然秋月好端端的,正坐在窗台下捏针拿线。不过秋星说错了一件事,秋月并不是在弄新手帕,而是在帮凤鸣做新的皮甲。
这皮甲做得很精细,全部用上好的兽皮一块一块缝起来,胸前特意加厚双层,保护要害。
兽皮可以抵消硬兵器直刺的力道,而且又比金属盔甲轻便,是比金属盔甲更为高级的护身用品。
秋月见凤鸣过来,忙站起来,显得很高兴,“鸣王来得正好,这皮甲我一路上都有抓紧功夫做,今天总算大致弄好了,就只差一截护臂没弄好。快过来穿上试试,我瞧瞧大小合适不合适。”
和秋星一前一后,将皮甲给凤鸣套到身上。
穿上后,又舒服,大小刚好。
兽皮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鞣制过的味道,凤鸣笑着摸了摸身上的皮甲,暗红色的兽皮柔软而有任性,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不由问,“这是什么东西的皮,好像没见过。”
秋月道,“这东西我也是头一次见呢,是容虎从萧家宝库账册里面找出来,说这个南岭火牛的皮很难得,又软又韧,用来做皮甲最好不过的。鸣王上次不是说过,护甲穿在身上不舒服吗?容虎就将这个弄了来,让我给鸣王做一件好点的皮甲。以后贴身穿在里面,也不怕铬着难受了。”
容虎居然还这么细心……
凤鸣脸颊红了红,道,“以前不知道盔甲这么珍贵,还说什么穿着不舒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想起来都让人脸红。认识了武谦之后,才知道原来普通士兵要拥有一套盔甲是多么艰难。唉,要是有什么办法,可以改良盔甲的制作和材料就好了。”
秋星噗嗤一下笑出来,“鸣王现在越来越有大人样,什么都扯到百姓士兵身上。这皮甲还缺护臂一截没缝上,先脱下来吧。秋月为了做这个可吃了不少苦头,兽皮最不好缝,耗力,针还容易打滑,你看她好几个指头都红红的呢。”
凤鸣转头去看,果然秋月捏针的手指末端都淤红一片,大为愧疚,赶紧用双手握起来,细心地揉了揉,“疼不疼?”
秋月脸都羞红了,把手抽出来,“鸣王别听秋星胡扯,捏着针久了,指头当然红红的,就算绣手帕也会红吧?秋星你胆子真好,我替鸣王管教你。”拾起窗台上碟里摆着的一个果子朝秋星扔过去。
秋星弯腰避开了半空中砸来的果子,拍手道,“总算好一点了,从昨晚回来就绷着脸,说话也懒洋洋的。你啊,只有对着鸣王的时候心情才会好点。”
提起昨晚的事,凤鸣忙道,“对了,你昨晚到底怎么了?洛云真的又拔剑吓唬你?要是真的,我一定替你主持公道。要不要把他抓过来骂一顿?”
秋星在一旁,脸色古怪,心道,鸣王你和洛云对上,好像挨骂的那个通常都是你……
秋月听了洛云的名字,无来由地心脏骤跳,好像做贼被抓到一样,掩饰着顺着额旁的头发,讪讪道,“关洛云什么事?拔剑吓唬我,他敢?哦,天色快沉下来了,鸣王也该吃晚饭了吧?快回去,小心秋蓝弄好了饭菜在内室等得发急。”
凤鸣猛然蹬地跳起来,脸色大变,“糟了!秋蓝等一下不要紧,容恬那家伙等久了可不妙。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发誓说今天早点回去陪他的……”边说着边从房门溜出去了。
到了内室,一进门就看见容恬俊挺悠然的侧影,正坐在书桌旁入神的看绵涯新送到的情报。
凤鸣在门口停下,探头探脑往里看。
容恬察觉他回来了,把情报放下,朝他伸出一臂,“还记得回来?”
凤鸣见他没有发火,心头大定,欢呼一声跳进屋里朝容恬直迎上去,任容恬把自己拦腰抱起,放在膝上。
“今天出门的时候答应了什么?这时候才想起回来,真想狠狠打你的小屁股。”容恬似笑非笑,把躺在自己膝盖上,一脸淘气的俊美青年强硬地翻过来,屁股朝上。
大掌暧昧地摩挲着臀部。
“想不想捱打?”
“我已经够可怜了,你还要打我?”凤鸣嗤鼻,惬意地趴躺在容恬大腿上,一一数着道,“知道我今天有多忙?好像打仗一样。刚送走同国的什么天官,鸿羽就过来和我继续谈铸造坊的事,好不容易鸿羽走了,庆彰那边又来人了,说什么下个月三十是同国大王庆鼎的寿辰,仪式首先在庆离的同安院里面举行,问我要不要参加,正好借此表示一下清白,结果那家伙一走,罗登就跑过来了,萧家生意怎么那么多啊?光看那些管事的名册,我脑子就涨了两圈……”
容恬抚着他柔顺的黑发,一边含笑听他啰啰嗦嗦地诉苦。
凤鸣觉得这样真是舒服极了,把脖子偏到一边,抓着容恬的手按在自己侧颈上,大咧咧道,“乖,帮我按摩按摩颈肌。”
容恬依他说的,轻轻按摩。
凤鸣舒服地叹了一声,眯起眼睛,活像一只享受阳光的猫咪。隔了一会,想起来什么来,抬起眼皮道,“对了,我不是和你说过,我答应资助武谦的朋友鸿羽开新式铸造坊吗?容虎查了一下册本,原来萧家在同泽郊外就曾经开过一个铸造坊,从前是专为萧家船运护航的子弟供应兵器的,不过这些年武器供应改在离国的新作坊制作,同泽的这个就渐渐荒废了。罗登说,虽然荒废多年,但土屋地火都是现成的,大概收拾一下就可以用,如今拿来给鸿羽当试验场地正好……”他把侧脸靠在容恬肌肉感十足的大腿上,慢慢说着。
容恬低头看着他,忽然伸出长指,往他笔直翘挺的鼻子上戳了一下,揭穿他道,“说了这么多,目的就是想溜出去玩。”
凤鸣捂着鼻子坐起来,愤愤不平道,“我这么忧烦国事,日夜操劳,迟早劳累过度,说不定还会得抑郁症!看在我这么乖的份上,怎么也该让我散散心吧?到了同国这么多天,不是宴会就是拜访,我的脚板连同国大街的地面都没碰过!”
容恬仰起头,似乎思索了一下,唇边逸出一丝纵容,笑道,“不错,果然是日夜操劳。日也操劳,夜也操劳,你的腰还疼不疼?”大掌顺手往凤鸣的腰杆抚去。
凤鸣愣了一下,才知道又被耍了,俊脸腾红,从容恬怀里跳开,悻悻道,“休想碰本鸣王,哼,没节操的昏君。我明天要出去视察铸造坊,今晚要保存体力。这可是名正言顺的公事,任何人不得阻挠。”
要逃出大色狼的魔爪,当然没那么容易。
容恬站起来移到他身后,轻轻松松就把他抱住了,就着两人的体重,顺势打横倒在床上。
两人贴身相靠,容恬下体的反应当然逃不过凤鸣的眼睛。
凤鸣被那发硬的东西隔着布料滚烫的抵着,刚要抗议。容恬在他耳边低声道,“说不定过两天我就要离开这里,要快点抓紧机会多抱你几回才行。”
凤鸣一愕,拦住容恬乱摸过来的狼爪,坐起身来,“怎么过两天就走?你前天才说,照规矩,西雷文书使团会在同泽呆到庆鼎的寿辰结束。不是要在他们离开同泽之后才动手吗?”
容恬正享受着凤鸣身上起伏有致的线条和弹性,凤鸣忽然坐起来,怀里落了空,很不舒服,长臂一伸,又把凤鸣扯倒在床上和自己一起躺着,搂着他,两人贴得紧紧的,却没有继续做坏事。
他和凤鸣温馨地脸贴着脸,感受凤鸣脸上的温度,一边道,“绵涯送了新的情报过来,说越重城恐怕走漏了消息。”
“怎么可能?”凤鸣神色凝重起来,“我们进城的时候份外小心,丞相骗开城门,子岩他们将城中的守兵活抓后,还对着名册一一看过。看管得这样严密,怎么还会有消息泄漏?”
容恬从容道,“那毕竟是一个城,人多嘴杂,除了守兵还有不少百姓,况且,山城附近的茂林中,也难保没有几户人家。我们几千人马进去,闹腾了一个晚上,虽然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不引起别人注意,但越重就在永殷和西雷的边境上,到现在,就算有消息走漏出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真是糟糕透顶。”凤鸣想到越重城里的千林和卫秋娘,一阵不安,露出忧色,“这可怎么办?越重城中只有几千人马,我们走的时候还把容虎绵涯子岩这一批好手都带走了,唉,早知道就留给千林好了。也不知道千林的卫家兵法学得怎样了,万一西雷大军杀过来……偏偏永逸这个时候又出去找烈儿,有他在也许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想到着急处,不由奇怪地瞪了容恬一眼,打量着问,“喂,你不会在骗我吧?怎么你表情这么轻松啊?”
容恬确实表现得非常轻松,拍拍凤鸣满是狐疑的嫩滑脸蛋,“等本王帮你分析一下情况,你也会轻松下来了。首先,根据绵涯刺探到的情报,瞳儿目前只是收到些许越重城的消息,或者说,瞳儿大概只知道我曾经进入过越重城。对于越重目前的详细局势,我们和永逸王子的关系,尤其是我这个正宗的西雷王现在到底在不在越重城中,瞳儿应该尚未弄清楚。这一点,兵法上叫做敌云。还记得什么叫敌云吗?我记得从前教过你的。”
凤鸣忍不住给他一拳,“不就是敌人现在云里雾里,什么都不清楚的意思嘛!你现在给我上兵法课啊,摇头晃脑的摆什么造型?快点说下去。”
容恬皮厚肉粗,捱他一拳只当挠痒痒,叹道,“什么云里雾里,收你这种笨蛋弟子,当师傅的迟早被活活气死。”嘴角含着笑,抓起凤鸣打人的拳头,牢牢压在自己颈窝里以示惩罚,才道,“如果你是瞳儿,你会怎么办?”
凤鸣毫不掩饰的翻白眼,“又来了?你刚才不是说要帮我分析情况的吗?怎么现在又来考我?别拿你的军事才能和我比好不好?不公平的比赛很不道德的,每逢这种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象个白痴,你用膝盖想都比我用脑子想厉害啊……”
话虽如此,他抱怨了一会,还是努力开动起脑筋来。
“如果我是瞳儿?瞳儿那家伙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被人从王位上赶下来,不用说,他最怕的就是你这个真西雷王忽然在西雷出现。所以如果我是他嘛……”凤鸣想了想,不太有把握地道,“应该先想办法查探你到底在不在越重城,要是不在就算了,如果查到你在越重的话,立即领大军围攻越重,正好瓮中抓鳖,嘿嘿,我不是说你是鳖啊,这个只是成语。”
容恬表扬地拍拍他的后脑勺,“想得不错。瞳儿现在最想除去的人就是我,一旦得知我在越重城中的消息,他会立即集结大军,攻打越重。”
凤鸣紧张地道,“那快点派绵涯星夜赶往越重提醒千林,千万千万要放出你并不在越重城的消息,免得把西雷大军引了过来,那可不是好玩的。”
“放心吧,快骑已经派出了。”
“哦。”凤鸣稍微放心。
“不过刚刚派出的快骑不是赶往越重,而是赶往西雷都城。”
“咦?”
“他们要散发的消息,也并不是本王不再越重城。刚好相反,他们要在西雷都城的百姓中,制造本王目前正在越重的谣言。”
“什么?”凤鸣一紧张,立即又象弹簧一样从床上直坐起来,低头朝容恬看去,“你这不是要千林和越重城那一群精兵的命吗?”
“别担心,集结大军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瞳儿目前还不知道我是否在越重,他要用兵,至少也要我的人到达西琴散布了谣言之后。”
凤鸣对他老神在在的样子真是痛恨得咬牙切齿,把床板拍得嗵嗵作响,“你散布这种谣言干什么啊?鼓励瞳儿下定决心去攻打越重吗?我告诉你,虽然越重城有很厉害的地道和很厉害的卫潜大将军兵法,可是以少敌多从来都是惨烈的战争,就算赢也会赢得很惨。我根本就不明白你在想什么,难道你想趁着瞳儿攻打越重城的时候来个调虎离山计,自己跑回西雷夺取王位?你打算牺牲千林和所有越重城的人?”
容恬苦笑道,“有你在同国王宫宴会上那一番什么人命珍贵的发言在前,我怎敢随便拿千林他们的性命去牺牲?”
凤鸣困惑地拼命挠头,表示还是想不通。
大概他说的没错。
论起处理国事和军事的才能,他拍马都赶不上容恬那一肚子机关算尽的花花肠子。
容恬问,“瞳儿是不是很想杀死我?”
“是啊。”凤鸣点头。
“如果瞳儿听见谣言,误以为我在越重,他是不是会下决心发兵围攻越重,务必将我杀死?”
“对啊。”
“调兵是不是需要统军大权?”
“当然。”
“那么,现在西雷的统军大权在谁手里呢?”
凤鸣张大嘴,想了想,忽然一拍大腿,“在瞳剑悯手里!我明白了!”郁色一扫而空,顿时又眉飞色舞起来,“瞳儿想围攻越重,就必须得到调动大军的权利,可是军权在他叔叔瞳剑悯的手里。要想夺取军权,瞳儿就有可能和他叔叔翻脸。哎呀不好!”他忽然又神色一变,“万一瞳剑悯也想干掉你,同意瞳儿调兵那可怎么办?别忘了,他上次可是亲自领兵埋伏你的哦,只是他运气不好被你反埋伏活逮了回来而已。”
容恬信心十足,“我有三点,可以确保瞳剑悯一定不会认同瞳儿的做法。”
凤鸣现在脑筋开动起来,反应比往常快上几分,积极地抢先道,“第一点我用膝盖猜都能猜到,你上次把他活抓后又把他放了,这个人如果有一点良心,就未必忍心让瞳儿调大军围攻你。第二点嘛,我多少也能想到,是不是就象丞相开始设想的一样,经过这么一段没有外敌的日子后,西雷的内乱也酝酿得差不多了,瞳儿和瞳剑悯的矛盾现在越来越激烈了,所以瞳剑悯不会答应让瞳儿插手军队的事?”
容恬脸上浮现邪魅又英俊的笑容,“如果你把第三点也猜出来,我就连续三个晚上都让你主动。”
不料,凤鸣肩膀立即垮了下来,垂头丧气道,“每次你提这种看起来我很占便宜的条件,到最后被占便宜的都是我。不用说,这个第三点肯定是我猜不到的……”说罢,不服气地去抓容恬的耳朵,摆出凶恶的表情,“不许卖关子,快点把第三点说出来。”
容恬这次很爽快地道破天机,“我在西琴另有布置,命令心腹务必做出种种举动,使瞳剑悯怀疑忽然在西琴散发的关于本王在越重城的谣言,是瞳儿暗中策划的。”
“哇,这个就是疑兵计中计了。”凤鸣想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露出佩服的神色。
西琴忽然出现西雷王容恬藏身越重城的消息,不但瞳儿会被惊动,瞳剑悯这个掌握军权的大将军一定也会派人去调查。
只要容恬的人够聪明,能让瞳剑悯觉得这件事是瞳儿故意制造出来夺取军权的借口,而瞳儿又逼着瞳剑悯给出军权,那么,瞳剑悯和瞳儿的关系将从冷战转为白热化的撕破脸。
谁叫他们现在关系本来就不好嘛,要挑拨离间实在太简单的。
这样下去,狗咬狗一嘴巴毛,鹤蚌相争,渔翁得利――那渔翁当然就是老谋深算,一肚子鬼主意的容恬了。
妙极。
瞳儿要出兵,瞳剑悯不肯给军权,而且越重城毕竟是永殷的地盘,最近还划给了永逸,这么多障碍在这,西雷大军八成开不到越重城就要先为自家大王和将军的内斗而军心消怠。
反正算来算去,就是越重城不会遭到严重攻击,丞相那漂亮宝贝夫人卫秋娘和千林的性命都稳稳当当不用担心啦。
凤鸣这才松了一口长气,拍拍胸脯,“原来是虚惊一场,你这坏东西,明明知道不用担心,还故意装模作样来吓唬我。既然已经布置好了,快骑也派出了,为什么又说你可能过两天就要离开啊?”
容恬屈起指头,教训似的敲了凤鸣一个爆栗,“刚刚还想夸你变聪明了点呢。瞳儿现在刚刚得到关于越重城的消息,我的行踪成迷,西雷朝廷内部定然会有争论和震动,这种事极其敏感,有可能会导致西雷文书使团被立即召回。我不跟着他们上路,怎么把苏锦超那小子抓回来给你打屁股呢?”
凤鸣朝他做个鬼脸,“整天把那小子的屁股挂在口头,我看你不会对人家垂涎三尺了吧?”
“当然。”容恬坦然,一本正经地道,“只要想起他曾经在同国宴会上对你刁难,本王就恨不得剥下他的裤子,把他的白屁股打成肉饼。”说完后,忽然换了另一种神色,诡异地睨视凤鸣。
他目光玩味中透着犀利,打算找谁兴师问罪似的,嘴边噙着邪笑。
凤鸣被他炯炯有神的目光打量得浑身不自在,“干嘛这样看着我?”
“刚才的事情,本王要和你算账。”
凤鸣瞧他的样子,不象开玩笑,头皮微微发麻,“什么事?”
“什么事?”容恬沉着脸,“刚才是谁怀疑本王要用什么调虎离山计,牺牲千林他们的性命的?原来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不择手段的人。”
原来是这个……
凤鸣做贼心虚,不敢和他目光相触,低头嘀咕道,“人家也只是随便猜猜嘛。”
“猜错了就要受罚。”
“又罚?”凤鸣惨叫。
“当然。”容恬忍着笑道,“要么今晚轮到你吹箫,要么明天不许出门,两个惩罚随便挑一个吧。”
“抗议!暴君!我要第三个!”
“第三个就是两个惩罚一起,既吹箫又不许出门。”
“暴君……”
“快点决定,不然我就帮你挑第三个了。”
“我可不要明天还被关在府里,选吹箫好了。嗯……我可以吹杜风的箫吗?”
“你说什么?”
“哇!你别误会啊!我说的是杜风送给我的玉箫嘛,又不是你脑子里那种下流的箫。”
“不管哪种箫,反正别的男人的箫你都不许吹。这破玉箫,本王没收了。”
“还给我!还给我啦!混账容恬,你这个变态的吃醋大王,这个是朋友的礼物啦……”
第三章
第二天一大早凤鸣就醒了,手往旁边一摸,身边软软陷下去一个长形的凹窝,还是热的。
容恬却已经不见了影子。
这家伙,亏他精力充沛,好像永远都不用睡觉似的,昨晚闹到三更半夜,今天竟能起得比他还早。
凤鸣揉着酸痛的腰从床上慢慢坐起来,脸红红地看着容恬犹有余温的被窝发呆。
脑子涨涨的,更痛苦的是下身,明明昨晚已经被容恬抱着做过了清理,异物感卡入甬道的感觉却还那么鲜明。
这个荒淫无道的家伙……
三月底,天气已经大暖了,和容恬一起睡就象抱着个大火炉,一点不用担心受凉。被下的凤鸣是浑身赤裸的,他把放在一旁的素袍拖进被子,懒洋洋地穿上。
这天容虎负责守夜,整晚都睡在外间。他向来醒得早,听见里面有动静,知道凤鸣起来了,进去禀报道,“大王天没亮就出去了,说有必要再亲自会一会郝垣绛那个老头子。今天大概也要半夜才能回来吧。”
凤鸣也猜到容恬是出去办他的秘密事务去了,点点头表示听见,又对容虎神神秘秘地勾勾食指,把容虎叫到面前,嘿嘿笑着低声道,“容虎,我要和你商量一个事情哦……”
“鸣王是想说今天打算到城郊去看鸿羽的兵器作坊那事吧?”容虎道,“这事大王已经吩咐属下了,说今天不妨让鸣王出去散心,就是侍女和护卫都要带上,不可以独自跑开。”
“这么赞?”凤鸣大喜。
虽然腰疼到现在,不过终于获得一天放风假期!
可是,容虎还只是第一关。
还有洛云那关呢。
没有洛云点头,萧家护卫也不会让凤鸣溜出庆王府的。
“那你快点帮我把洛云找过来,我亲自和洛云谈谈。”
“不必了,属下已经和洛云谈过。他说那里是萧家物业,少主要过去视察也是应该的,还已经派人去郊外察看路线。鸣王只要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门。”
今天的容虎真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要不是怕容恬那只大醋缸发作,凤鸣简直就想抱住容虎,在他老实忠诚可爱的脸蛋上香上两口。
既然两关都已经过了,凤鸣自然抓紧时间,立即从床上起来,唤来秋蓝等人侍候梳洗更衣。
自从当了这个什么鸣王,他的自由就失去了大半。
自从当了所谓的萧家少主,更惨,连仅存的那么一丁点自由都被剥夺了。
可见当大人物是要付出代价的,最惨重的代价就是自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需要得到手下人的同意。
不过,容恬也是大人物啊,而且还是个大王,为什么他就可以随便跑来跑去,潜入这里潜入那里呢?
太不公平了!
更衣时,秋月恰好赶过来了,手里抱着昨天凤鸣试穿的南岭火牛皮甲,进门就道,“就知道鸣王迟早耐不住会闹着出去玩。不枉我昨晚赶了大半夜的工,总算及时弄好这个,鸣王快穿上看看。”
几个侍女七手八脚帮忙,让凤鸣把皮甲套在白色亵衣外。
这一套皮甲是凤鸣众多护甲中穿起来最舒服的,秋月也制得尺寸刚好,贴身穿着不松不紧,也不会觉得重。
覆盖的范围从脖子到下腹,肩膀往下延伸,一直护到手肘处。关节处都由较小的火牛皮缝制,可以灵活转动,不使人觉得受到约束。
凤鸣穿上后活动了一下手脚,连连夸赞,“没想到这么轻便舒服,可惜南岭火牛皮太稀少,不然将来给西雷军的士兵一人配上一套,和那些没有盔甲或者穿着笨重盔甲的军队打,一定每场都是大胜仗。”
秋蓝抿着唇,微微笑着接口,“鸣王想到哪里去了?别说这种珍贵的南岭火牛皮,就是一般牛皮,要制成一套皮甲也不容易呢,原料既贵又费功夫。怎可能让士兵们一人一套?”
秋星在旁边帮凤鸣在一大叠的衣裳里面挑选外套,也道,“都是那个叫什么武谦的,他一来,鸣王就整天唠叨盔甲盔甲了。一下子是怎么改变原料,一下子是可否改进制作步骤,呵,还满象一回事。今天出门,是骑马还是坐马车呢?如果坐马车,就挑精细点的衣裳,如果骑马,我看就挑这件水绿色的好了,腰间只系一条带子,没那么多饰纹流苏扣,上马的时候不容易绊着。”
凤鸣立即叫道,“当然是骑马!就要这件水绿色的。秋星你眼光真好!”
穿戴整齐就要走,却被秋蓝端了一盆点心过来,要他务必吃点早点再去。
凤鸣苦着脸匆匆塞了两件点心算交差。
把这些都给弄好,冗长的出门仪式才算结束。凤鸣穿着类似于马服的衣裳,蹬着小羊皮长靴,把结实优美的小腿形状包裹着勾描出来,样子份外精神爽利。
他领着容虎,还有几个已经换好短装的侍女出来,和洛云回合。
到了合庆府门外,几十匹高大骏马和一大群西雷精锐萧家高手都等着了。
凤鸣笑道,“哈哈,这阵势真象大将军出门。”翻身上马,有模有样地喝道,“孩儿们,往郊外萧家铸造坊出发!”
刚要一甩马缰,呼啸着冲出去,洛云却忽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缰绳,凑近压低声音道,“虽然属下答应了西雷王和容虎的要求,让少主骑马出游,但骑马也有骑马的规矩。”
“啊?”
“规矩就是,少主的马缰,要控制在属下手里。”
“咦?”
洛云的马就在隔壁,他说完也翻身上马,手里不但牵了自己的缰绳,也把凤鸣的缰绳一并握着了。
两匹骏马并肩而行。
“这……这也叫骑马?”凤鸣终于忍不住抗议。
“少主如果不喜欢,属下立即准备马车就是。”
好过分的要挟……
“出发吧。”容虎看着凤鸣吃瘪,忍着笑,扬声发下命令。
众人都上了马,大队开始出发。
凤鸣的缰绳被洛云拿了,当然不可能奔驰,只是悠悠闲闲地被前后左右的骑马护卫们包围